相关制度摘录部分
《雅航空工业联合技工学校治安管理规定》
一、 为加强学校管理、维护校园治安秩序,保障教学、工作和生产的顺利进行,特制定本规定。
二、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,提高师生员工的法律意识,增强法制观念。
三、 加强门卫管理和校园巡查。来客须经门卫同意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进入学校,遵守学校规章制度。
四、 严禁在校门口和校园内摆摊设点,买卖物品。严禁商贩进入校园兜售商品。
五、 晚自习开始后,无特殊情况学生不得外出。住校生出门须请假,办理手续后在规定的时间内返校。
六、 加强宿舍管理。男女不得在宿舍内互访、逗留。宿舍内不得私自留宿客人,
七、 严禁携带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进入学校。
八、 维护人身权利,严禁打架斗殴、谩骂、威胁、调戏、辱骂他(她)人。
九、 严禁毒品、赌博、酗酒、偷窃和骗取、敲诈钱财。
十、 爱护公共财物和校园景物,不得污损、毁坏校园建筑物和各项设施,不得攀折树枝、采摘花朵。提高防火意识,爱护消防器材。严禁私接电源,违规使用电器。严禁在禁火区域和宿舍、教室内吸烟。
十一、 进校车辆必须按指定地点停放。楼房、门厅、走廊内不得停放自行车和堆放物资。
十二、 汽车在校园内行驶严禁鸣号。社会机动车辆未经同意不得驶入校园,也不得在校门口停放。禁止挪用、转借车辆牌证。
十三、 严禁制作、出售、租借、观看、传播黄色书刊或其他淫秽物品。
十四、 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在校园内传播宗教思想,进行宗教活动。
十五、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。